拾得遗失物一般属于合法占有,但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则可能构成非法占有,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侵占罪。

在法律层面,拾得遗失物的初始状态通常是合法占有。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当拾得人拾得该遗失物时,基于拾得这一事实行为取得了对遗失物的占有。这种占有并非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而是在正常的生活场景中偶然发生的,所以在拾得的那一刻,这种占有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然而,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负有妥善保管和返还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如果拾得人在知道权利人的情况下,拒不返还遗失物,此时其占有性质就发生了转变,从合法占有转变为非法占有。当这种非法占有达到一定程度,即拒不退还的遗失物价值数额较大时,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例如,甲在大街上拾得乙丢失的名贵手表,乙通过监控找到甲要求归还,甲却拒绝归还。若该手表价值达到了当地关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那么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所以,拾得遗失物本身并不必然导致非法占有或犯罪,但拾得人后续的处理方式决定了其占有行为的合法性。

拾得遗失物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占有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