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在法律依据、主体、赔偿程序、赔偿项目和标准等方面存在区别。

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民事法律法规,其核心是对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规定。而工伤赔偿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获得相应补偿。

主体方面也存在差异。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较为广泛,致害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赔偿权利主体是因侵权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工伤赔偿的主体相对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赔偿程序上,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是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由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工伤赔偿则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之后还可能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由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若双方对赔偿有争议,还需经过劳动仲裁等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赔偿项目和标准上,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其赔偿标准通常根据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来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赔偿标准多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与劳动者的工资、伤残等级等因素相关。

此外,在责任划分上,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而工伤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只要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都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者故意造成自身伤害的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