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无法认定时,可通过申请复核、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赔偿问题。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无法认定是一个较为棘手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通过申请复核,有可能让上级交管部门重新审查事故情况,得出更准确的责任认定。
如果复核后仍无法明确责任,或者当事人不选择复核,还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召集双方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能够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
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事故责任。一般而言,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且责任无法认定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且责任无法认定,机动车一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举证方面,当事人要尽可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车辆的维修记录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从而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总之,车祸责任无法认定并不意味着无法解决赔偿问题,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