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肋骨骨裂的伤残等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来说,单纯肋骨骨裂未导致多根肋骨骨折等严重情况,可能不构成伤残;若存在多根肋骨骨折等情形,可能构成十级到八级伤残。
在交通事故中,肋骨骨裂的伤残评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伤残评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一标准。
通常,单独的一根或者少数几根肋骨骨裂,由于愈合后对身体功能影响较小,往往难以达到伤残等级标准。因为伤残评定强调的是损伤对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单纯的骨裂,经过适当治疗和恢复,身体功能大多可恢复正常,不会造成明显的功能障碍。
然而,如果肋骨骨裂达到一定数量或伴有其他严重情况,就可能构成伤残。例如,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或者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可评定为十级伤残。当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或者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则可评定为九级伤残。更为严重的是,肋骨骨折18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可评定为八级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评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在发生车祸后,当事人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在治疗终结后,可向法院或相关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由专业的鉴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评定。只有这样得出的伤残等级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后续索赔等事宜的依据。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