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所需手续和步骤如下: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手续和步骤如下:第一步,起草起诉状,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第二步,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第三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第四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第五步,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第六步,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第七步,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第八步,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进行判决。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主要有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据材料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总之,结婚半年离婚无论是选择哪种方式,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