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到期后,劳务派遣工有多种处理方式,可能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经济补偿;若用工单位继续留用,可续签派遣协议。

当劳务派遣到期时,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根据劳动者的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那么劳动者可能会获得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工单位有继续留用该劳务派遣工的意愿,那么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续签劳务派遣协议。这样,劳务派遣工可以继续在原用工单位工作。在续签协议时,各方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劳务派遣工自身也需要关注自身权益。在面对劳务派遣到期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处理相关事宜。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对待,如不支付经济补偿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派遣到期了劳务派遣工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