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轿车相撞且电动车全责时,电动车一方需对轿车的车辆维修费用、人员受伤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若电动车有保险,先由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电动车车主承担。

当电动车与轿车相撞且判定电动车全责时,赔偿事宜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是赔偿范围。对于轿车的财产损失,主要是车辆维修费用。这需要根据专业的维修机构评估和定损来确定具体金额。例如,车辆的车身有凹陷、划痕,或者内部零部件损坏等,维修所需的费用都应由电动车一方承担。若轿车因事故无法正常使用,产生了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如租车费用等,电动车一方也需进行赔偿。

如果轿车上有人员受伤,电动车一方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同时,还需赔偿伤者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伤者的收入情况和误工时间来确定。此外,若伤者需要护理,还应赔偿护理费;造成伤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其次是赔偿方式。如果电动车购买了相关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例如,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为一定金额,在这个限额内的合理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

若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那么就由电动车车主自行承担。若电动车车主拒绝赔偿,轿车一方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轿车一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赔偿要求的合理性。

电动车与轿车相撞电动车全责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