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在试用期一般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过了试用期通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因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等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双向选择的阶段,相对而言双方的约束和投入成本较低,所以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若劳动者已过试用期,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做是为了给用人单位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以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
然而,在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能还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通过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