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罪的立案需满足一定条件,当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医疗事故责任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其立案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法律规定来看,立案的关键在于“严重不负责任”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虎草率。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护士配错药、打错针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罪的立案,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当发生可能涉及医疗事故责任罪的情况时,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只有当证据足以证明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时,才会予以立案。

此外,医疗事故责任罪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要准确区分医疗事故责任罪与一般医疗差错、医疗意外等情况,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医疗事故责任罪如何立案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