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错了可以进行更正。如果在当年6月30日前发现年报错误,可直接在公示系统上进行修改,修改结果会公示且标注修改时间;若超过6月30日,需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更正。
个体工商户年报是其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重要工作。当发现年报报错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依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年报。如果在此期间发现年报信息有误,可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流程为,先进入当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信息登录账号,找到年度报告编辑页面,对错误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并提交即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后的内容会进行公示,同时系统会标注该信息为修改过,并显示修改时间。
其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处理方式。若超过了6月30日才发现年报报错,就不能直接在公示系统上修改了。此时,个体工商户需要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更正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错误的内容、产生错误的原因以及更正的具体内容。除了书面申请外,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协助个体工商户完成年报信息的更正。
总之,个体工商户发现年报报错不用过于担心,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就能及时更正错误信息,避免因年报错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