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时,可按以下步骤办理:首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然后与招标方沟通反馈,若存在争议可按规定提出质疑或投诉,施工阶段则按变更程序处理,结算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调整。

在工程项目中,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需要妥善处理以保障各方权益。

第一步,收集整理资料。施工单位或相关方应全面收集与招标清单和图纸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等。对这些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分析,明确工程量不符的具体项目、内容和差异程度,并做好详细记录,为后续处理提供有力依据。

第二步,与招标方沟通反馈。在整理好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方取得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报告或沟通函的形式向招标方反馈工程量不符的情况。在沟通中,要客观、准确地说明问题,提供详细的数据和证据支持。同时,积极与招标方协商解决方案,如是否对招标清单进行修正、调整投标报价等。

第三步,提出质疑或投诉。如果与招标方沟通后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且施工单位认为该问题对自身权益造成了较大影响,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质疑。若对质疑回复不满意,还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在提出质疑和投诉时,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第四步,施工阶段的处理。如果项目已经进入施工阶段才发现工程量不符,应按照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经各方审核批准后,按照变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步,结算阶段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果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存在差异,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对于因工程量不符导致的费用增减,应在结算中予以明确体现。

总之,处理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图纸不符的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通过积极沟通、协商和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