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出现重大误解,当事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例如,甲误以为购买的机器设备具备某种特殊功能而签订合同,在发现该机器不具备该功能后,就应当在九十日内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比如,乙因重大误解购买了一批货物,合同撤销后,卖方应返还乙支付的货款,乙应返还货物。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像购买的食品已经部分食用,就无法原物返还,此时就需要折价补偿。
最后,关于过错赔偿问题。如果一方对于重大误解存在过错,那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比如卖方故意隐瞒产品的关键信息导致买方产生重大误解,卖方就应当赔偿买方因合同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如运输费、装卸费等。若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过错的大小来分担损失。
在处理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时,当事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产品说明等,以便在行使撤销权和主张赔偿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