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房子未卖出,可以通过协商分割、向法院起诉分割等方式处理,分割方式有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将房屋出租收益分割等。

离婚时若房子未卖出,有多种途径和方式来处理该房产。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对未卖出房子的处理方式。一种常见的方式是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例如,若购房时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另外,双方也可以决定继续共同持有该房屋,待房屋卖出后再分配售房款。还有一种方式是将房屋出租,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租金收益,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出售房屋。

向法院起诉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会审查房屋的产权归属,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使用和维护情况等,法院也会予以考量。如果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法院会确定剩余贷款由哪一方继续偿还。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手续。例如,若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涉及经济补偿,要签订明确的协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离婚双方房子未卖出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