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算起诉到法院,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及工程款未结算事实的证据等,然后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其提交材料立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要明确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起诉状是重要的法律文书,要在其中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需详细阐述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支付的工程款具体金额、利息等;同时要说明事实与理由,讲述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过程、未结算的原因等。证据材料也是关键,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它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工程承包关系;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记录了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情况,可作为计算工程款的依据;工程验收报告,证明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对方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还有往来的函件、聊天记录等,能反映双方就工程款结算的沟通情况。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符合要求,法院会予以立案,并向起诉方出具立案通知书。立案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一定比例计算。
在完成立案和缴费后,就进入等待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起诉方要充分展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方则会进行答辩和反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