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跑路不影响股东退出公司账户,股东可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解散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

股权转让:这是较为常见的股东退出方式。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若转让给其他股东,属于内部转让,通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如果转让给第三方,即外部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完成后,同样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公司账户中的权益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减资:当公司资本过剩或严重亏损时,可依法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公司减资的方式退出部分或全部出资。公司减资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首先要由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该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最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减资程序后,股东相应退出公司账户的权益。

公司解散清算:如果公司符合法定解散情形,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股东可以通过公司解散清算的方式退出。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结束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股东的权益也随之从公司账户中退出。

法人跑路股东怎么退出公司账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