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对方不去交警队定责,可先与对方沟通协商,若沟通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交警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若符合条件,交警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若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在轻微事故中遇到对方不去交警队定责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尝试积极沟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向其说明定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告知其不配合定责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争取让对方主动到交警队参与定责。
如果沟通后对方仍然拒绝前往交警队,那么自己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事故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拍摄时要尽量全面清晰,涵盖事故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还有现场的目击证人信息、双方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至关重要。
交警部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即使对方未到场,只要证据充分,交警依然可以作出责任认定。对于轻微事故,若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交警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此外,如果对方一直不配合定责,导致自己的损失无法及时得到赔偿,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