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问题一直是重要的方面。当面临离婚时,若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无疑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当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时,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可以留意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资金流向、房产车辆的过户情况等。例如,银行的转账记录、交易明细等,这些都能作为对方转移财产的有力证据。如果有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要及时向法院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请求法院对转移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作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判决。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转移了财产,也不必惊慌。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积极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法律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只要依法行事,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