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复婚,财产分配需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复婚后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复婚后新取得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首先要明确,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财产进行了分割。当双方再次复婚时,之前离婚分割所得的财产性质会发生变化。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离婚时各自分得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在复婚后就成为了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不会因为复婚而改变,仍归个人单独所有。例如,男方在第一次离婚时获得了一套房产,复婚后该房产依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而复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则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在复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共同使用、管理和处分这些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约定。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复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对某些特定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财产纠纷,法院会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双方应该保持理性和冷静,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