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先明确辞退原因,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属违法辞退,可要求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自身过错等合法理由被辞退,可能无法获得赔偿,但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了解用工单位辞退的具体原因。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形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如果是因为这些法定情形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依照相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工单位的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比如没有合理理由随意辞退,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同时,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协商。通过沟通,了解辞退的真实原因,并表达自己对于该辞退行为的看法和诉求。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辞退行为违法,并要求相应的赔偿。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用工单位的辞退行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时,劳动者要冷静应对,了解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