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和离婚后都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双方既可以在离婚时就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进行分割,也可以在离婚后再就财产分割问题另行处理。

在实际的婚姻关系处理中,财产分割的时间点有不同的选择及相应的规定。

离婚时分割: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能够一次性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也会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一并处理。

离婚后分割:也存在多种情形。一种是离婚时未对某些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比如,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离婚后双方也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重新达成协议进行分割。比如,离婚时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对某项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经过协商,对该财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

总之,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前财产分割还是离婚后分割(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