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需分不同情况。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因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要明确不同情形下赔偿的计算方式。当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 3 年 8 个月,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 4×5000 = 20000 元,赔偿金则是 20000×2 = 40000 元。
若是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可能面临的就业困难和后续医疗费用的一种补偿。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金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比如,有的地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可能是 20 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可能是 30 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在计算这两项补助金时,需要查询当地的具体规定。
此外,在计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时,还需要考虑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上述的赔偿金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计算结果。总之,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进行准确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