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枪支与非法持有枪支在客观行为、侵犯法益的侧重点、对枪支来源和去向的要求上存在区别。
客观行为不同是二者的重要区别之一。非法运输枪支强调的是对枪支的空间转移行为,即通过各种交通工具或其他方式,将枪支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这种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方向性,是一种动态的过程。例如,某人将枪支从甲地运往乙地,无论其运输的距离长短、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只要实施了使枪支发生空间位移的行为,就可能构成非法运输枪支罪。而非法持有枪支主要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对枪支进行实际的控制和占有。它不要求有运输等动态行为,只要行为人事实上支配和控制着枪支即可。比如,某人将枪支存放在自己家中或随身携带,处于其实际掌控之下,就属于非法持有枪支。
侵犯法益的侧重点不同。非法运输枪支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更为直接和广泛。因为枪支在运输过程中,其流通范围扩大,增加了枪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的风险,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非法持有枪支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重点在于违反了国家关于枪支持有许可的规定,虽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相对非法运输枪支而言,其对公共安全的直接威胁相对较小。
对枪支来源和去向的要求不同。在非法运输枪支的情况下,往往需要考虑枪支的来源和运输的目的地等因素。其运输行为可能是为了将枪支从制造地运往销售地、从藏匿地运往使用地等,存在明显的流转意图。而非法持有枪支并不特别关注枪支的来源和去向,只要行为人非法拥有枪支这一事实存在,就可能构成该罪。例如,某人拾得一把枪支后未上缴,而是私自留存,即便不清楚枪支的来源和原本的去向,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