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逃跑不还钱时,债权人可通过保留证据、确定管辖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债权人要做的是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据是追讨债务的关键,比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都能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等重要信息。有了充分的证据,后续的追讨才能更有底气。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管辖法院后,才能顺利启动诉讼程序。
若担心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将财产转移,保障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然后,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债务人逃跑,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要积极举证,配合法院的工作,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
如果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但债务人仍然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此外,如果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逃跑不还钱的情况时,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