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跑了,担保人可通过审查担保责任的类型和期限、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行使追偿权等方式自保。

要明确担保责任的类型和期限。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只有在通过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同时,要注意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例如,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在此期间未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人就无需担责。

积极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担保人虽然承担着担保义务,但并不意味着要无条件地为债务人的债务兜底。当债务人逃跑后,担保人可以协助债权人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这既有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担保压力。比如,担保人知晓债务人在某地有一套房产,及时将该信息提供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该房产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

最后,行使追偿权。当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即使债务人逃跑,担保人也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若发现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还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相关行为。此外,若存在多个担保人,担保人之间还可能存在分担责任的情况,在承担超出自己份额的责任后,也可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

债务人跑了担保人如何自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