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在侦查阶段家人一般不能见面,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看守所批准,家人可以会见;如果是行政拘留被关在看守所,家人可以按照拘留所规定进行会见。若已判决且在看守所服刑,家人可以按规定时间探监。

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期间,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发生,除了律师持相关手续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外,家人通常不允许会见。律师会见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等。

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如果家人想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经过办案机关的同意,并且要得到看守所的批准。这是因为虽然案件进入了不同阶段,但仍要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司法公正,只有在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才会批准家人会见。

行政拘留情况,如果是因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而关在看守所(部分地方行政拘留人员也关押在看守所),家人可以按照拘留所的规定进行会见。拘留所会安排相应的会见时间和场所,一般会提前告知家属相关的会见要求和流程。

已判决服刑阶段,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决后,若剩余刑期较短在看守所服刑,家人可以按照看守所的探监规定时间进行会见。看守所会制定具体的探监日程安排,家属需要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按程序进行探监,以保障服刑人员与家属的正常联系,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

关进看守所家人什么时候可以见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