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定金在一定情形下可以退。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按约履行合同,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可以退还;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给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一般不予退还。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给付定金方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自然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例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支付给乙定金,之后甲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了剩余房款,完成了合同义务,那么此时定金可以抵作房款或者由乙返还给甲。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或无法履行的,定金也应当退还。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下,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将定金退还给支付方。

然而,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在购房合同中,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又因为自身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如开发商将已经收取购房者定金的房屋又卖给了他人,那么开发商就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总之,合同上的定金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在签订合同涉及定金条款时,当事人应当仔细了解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上定金可以退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