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公交车的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仍有不足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项目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公交车运营损失等。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是赔偿的基础。交通事故责任通常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认定。责任划分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若撞公交车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其需对公交车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首先会启动交强险,交强险有一定的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公交车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接下来会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商业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责任限额内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如果撞车方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仍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由撞车方自己承担。
对于公交车的损失,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这是指将受损公交车修复到事故前状态所需的费用,通常需要有正规的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作为依据。此外,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运营会产生运营损失。运营损失一般按照公交车正常运营的收入来计算,公交公司可能会提供相关的运营数据,如每日的客流量、票价收入等,以此来确定合理的运营损失赔偿金额。
如果撞公交车的一方承担部分责任,比如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那么赔偿会按照相应的责任比例来进行。例如,承担主要责任可能需要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则双方各自承担50%,次要责任可能承担20%-30%。
而如果公交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撞车方无责任,那么撞车方的损失将由公交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方式同样先由公交车的交强险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付,财产损失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超出部分由公交车方自行承担。
总之,撞公交车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多个环节。在发生此类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按照正规的程序处理,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