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责任。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女儿出嫁这一事实而消除。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并未区分儿子和女儿,也未考虑女儿是否出嫁。也就是说,无论女儿是否结婚,只要其具备赡养能力,就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这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从道德层面而言,中华民族有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女儿在成长过程中,同样接受了父母的养育和关爱,在父母年老时给予赡养和照顾,是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不能因为出嫁就将赡养的责任全部推给儿子,这既不符合公序良俗,也违背了道德准则。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一些观念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后就不再承担赡养责任。这种观念是错误且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在一些家庭财产分配等问题上,女儿也可能享有与儿子同等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女儿在家庭中享有相应的权利,那么就应当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出嫁的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女儿给付赡养费等权利。父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出嫁的女儿和儿子一样,都肩负着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出嫁的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