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包括离婚证、孩子户口簿、出生证等,手续一般分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来明确一下所需的材料。通常情况下,要准备好父母双方的离婚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文件。孩子的户口簿,它记录了孩子当前的户籍信息。孩子的出生证,用于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如果孩子抚养权有法律文书确定,比如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也需要一并准备,以此来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迁入地的房产证明(若有)、迁入地户主的同意迁入证明等也可能是需要的材料。

接下来是具体的手续流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要携带前面提到的相关材料,到准备迁入地区的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表明要将孩子的户口迁入该地区。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迁入条件,就会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告知派出所工作人员孩子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第四步,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为孩子开具户籍证明,这是证明孩子户籍情况的重要文件。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会再次对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就会签发《准迁证》。第六步,持《准迁证》回孩子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最后一步,持迁移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完成这些步骤后,孩子的户口就成功迁移到新的地址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户口迁移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迁移手续。

离婚小孩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