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一岁离婚,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母亲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我国,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不到一岁,通常处于哺乳期,母亲在喂养、照顾孩子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更能满足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在这些情形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保障孩子权益的角度出发,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只要这种协商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法院是认可的。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全面、综合地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