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还可延长,且可能涉及二次起诉等情况,时间会更久。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它与案件适用的程序、是否需要二次起诉等多种因素相关。

从程序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果离婚案件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可能会适用简易程序,那么通常在三个月内就能有结果。

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比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较大等情况。

关于二次起诉的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加。加上二次起诉的时间成本,整个离婚过程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久。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这些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内的,也会导致整个离婚时间延长。所以,对方不同意离婚时起诉离婚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要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