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让看孩子,女方可以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找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男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下,最平和的解决方式是双方进行协商。因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可能是出于一些误解或者担忧,比如担心探望会影响孩子的生活、学习或者心理状态等。通过坦诚的沟通和交流,双方可以就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既能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利,也能让直接抚养方的担忧得到缓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调解。可以找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部门,这些部门具有调解纠纷的职能和经验。他们会站在中立的角度,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矛盾所在,通过劝说、疏导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内容。

如果法院判决后,男方仍然拒不执行,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对象不是孩子,而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律的威慑力来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

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