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一般不可以和解。袭警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犯罪行为侵犯的不仅是民警个人的权益,更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秩序,通常不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一些情形下,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袭警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既侵犯了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管理活动,也侵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权利。由于其涉及到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所以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和解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和解通常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而袭警行为性质较为严重,它破坏了国家执法权威和社会法治秩序,不能简单地通过犯罪嫌疑人与被袭击民警之间的和解来免除刑事处罚。
然而,虽然不能和解撤案,但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案发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及时向被袭民警赔礼道歉、赔偿其因袭警行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等,并取得民警的谅解。这些情节在司法机关量刑时是会被予以考虑的。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总之,袭警罪作为公诉案件不能通过和解来终结刑事诉讼程序,但犯罪嫌疑人积极的补救行为在量刑环节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也提醒人们要尊重执法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