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进行仲裁,需先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仲裁审理,最终作出裁决。

确认劳动关系是关键。对于农民工而言,很多时候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这就需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证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仲裁的基础。

准备仲裁所需材料。仲裁申请书是必不可少的,要在申请书中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还要清晰陈述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同时,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证据材料要整理好,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排列,确保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

然后,选择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农民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方便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接着,提交申请后,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安排仲裁审理的时间和地点。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农民工要按照仲裁庭的要求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要如实陈述事情经过,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

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如果农民工对仲裁裁决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农民工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通过合法的仲裁途径能够有效解决问题。

农民工怎么仲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