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可抗力条款通常需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通知义务、后果处理等内容。一般先界定不可抗力的概念,再列举常见的不可抗力事件,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的通知和证明责任,以及对合同履行影响的处理方式。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在合同中要对不可抗力给出清晰的定义。一般可表述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是对不可抗力本质特征的概括,为后续条款的展开奠定基础。
二、不可抗力的范围除了定义,还需具体列举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常见的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例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飓风等)、战争、暴乱、政府行为(如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样的列举可以让合同双方更明确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三、通知义务应规定当一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比如:“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通知方式可采用书面形式(如快递、电子邮件等),通知内容应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时间、性质、预计持续时间以及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等。”明确通知义务能保证双方及时沟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四、后果处理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要规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可部分免除责任;如果导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则可全部免除责任。例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但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证明文件合同中还应规定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一般可要求提供政府部门、公证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影响。”这能确保不可抗力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总之,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的撰写要全面、具体、明确,以保障合同双方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