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执行三个主要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审核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从申请阶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里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律师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他们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继续羁押,就可以在申请书中说明病情及相关诊断证明等情况。
审核阶段。司法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对于挪用公款案件,若犯罪嫌疑人挪用金额不大、主动归还且有悔罪表现等,可能会被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金的数额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最后,执行阶段。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公安机关会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督和考察,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