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费用报销流程一般为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准备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即可报销。

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准备报销材料。通常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不同地区可能对材料要求有所差异,所以要提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清楚。

接着,提出报销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者线上提交的方式进行。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最后,审核与报销。社保经办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如果审核通过,会按照规定将报销费用支付给职工或者其所在单位。如果审核不通过,会说明原因,职工可以根据情况补充材料或者进行申诉。总之,工伤二次手术费用报销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二次手术费用报销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