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无法归还,依据具体情形会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且无法归还的情况会影响量刑。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会加重处罚;若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则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如果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种行为会转变为贪污罪。贪污罪的处罚相较于挪用公款罪更为严厉,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挪用公款无法归还的后续处理还涉及到追赃挽损等工作。司法机关会尽力追缴被挪用的公款,以减少国家或集体的损失。同时,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人,除了刑事处罚外,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因挪用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