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5万已归还的判刑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用于一般活动,在三个月内归还通常不构成犯罪,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量刑也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量刑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对于挪用公款15万且已归还的情况,首先要明确挪用公款的用途。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挪用公款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15万的数额属于挪用公款罪中的数额较大情形,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例如将公款用于投资、炒股等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归还,也构成挪用公款罪,量刑通常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挪用公款用于一般的生活消费等非非法、非营利活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在三个月内就归还了,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若超过三个月但最终归还,在量刑时会考虑归还情节,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从轻处罚。同时,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这些都可能对最终的判刑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