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辞职后,社保办理方式主要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找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接续参保、将社保关系转移回老家参保等,同时还可考虑是否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铁路职工所在单位一般会在职工辞职后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当单位完成减员,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出后,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社保办理途径。

如果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这适用于暂时不打算就业,想自己缴纳社保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通常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后,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等方式定期缴纳社保费用。

要是职工在辞职后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新单位会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将职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在这个过程中,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社保转移资料,如社保缴费凭证等,以确保社保关系的顺利接续,缴费年限也能累计计算。

还有一种情况是职工打算回老家发展,此时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回老家。具体流程包括在原参保地(铁路职工原社保缴纳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这些凭证到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另外,若铁路职工辞职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等条件,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失业登记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总之,铁路职工辞职后社保办理方式多样,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处理,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铁路职工辞职后社保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