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领取结婚证的次数没有明确限制,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在结束一段婚姻关系后,都可以再次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在我国,婚姻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这意味着在同一时间内,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多份有效的婚姻关系。每一次结婚都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当一段婚姻关系因离婚或者配偶死亡等原因而结束后,该人在法律上恢复了单身状态。此时,如果遇到合适的对象,并且双方都符合结婚的条件,包括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就可以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新的结婚证。
比如,某人经历了一次离婚,之后遇到了新的伴侣,双方情投意合,并且满足结婚的各项法定条件,那么他们就能够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如果之后又因为某些原因再次结束婚姻关系,当再次遇到合适的人且符合结婚条件时,依然可以第三次办理结婚登记。
不过,虽然法律没有对领取结婚证的次数作出限制,但婚姻是严肃且神圣的,每一次结婚都应该慎重对待,以真诚和负责的态度对待婚姻关系和伴侣。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