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一般60日内能批下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能批下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是一般情况下的时间规定,在这60日的期限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要对各种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比如,要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相关方面调取与职工受伤情况有关的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的证明、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以准确判断职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如果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所谓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通常是指职工受伤的经过非常清晰,各方对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事实没有争议,而且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也很明确。例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现场有多名同事可以清晰证明,同时用人单位也认可该职工的工作身份和受伤情况,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特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可以在较短的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此外,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待相关结论明确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