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包括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必须有两个或以上的订约主体。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就有卖方和买方两个订约当事人。如果只有一方当事人,就无法形成合同关系。比如,某人自己单方面设想一个交易,但没有与其他主体进行交互,这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不同类型的合同,主要条款也有所不同。以租赁合同为例,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就是主要条款。只有双方当事人对这些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双方对主要条款存在分歧,没有达成合意,合同就不能成立。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要求月租金 5000 元,而租客只愿意出 4000 元,双方在租金这一主要条款上未达成一致,合同就无法成立。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基本过程。比如,甲向乙发出一份购买 100 台电脑的要约,明确了电脑的型号、价格等内容,乙收到要约后,向甲表示同意按照要约的条件出售电脑,这就是承诺。当承诺生效时,合同通常就成立了。只有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合同才能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