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与审理、作出判决;费用方面,若无财产分割,案件受理费一般为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超过20万的部分需额外收费,若聘请律师还有律师费。

首先来看起诉离婚的流程。第一步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有离婚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子女出生证明(若有子女)等。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出具立案通知书。

第三步是法院受理后的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通常会先安排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和解或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审理过程中,双方需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第四步是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关于费用,案件受理费方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此外,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的具体金额因律师的经验、知名度、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当事人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在海南的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