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人员一般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程序处理,主要包括收集证据、协商赔偿、鉴定伤情、提起诉讼等步骤。
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证据是后续处理事故和索赔的基础。比如,保留现场的照片、视频,这些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事故发生的环境和状况。同时,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受伤的情况和程度。此外,证人证言也是关键证据之一,找到现场的目击证人,请他们写下事情经过或者提供口头证言。
接着,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方式等进行沟通。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依据,同时也要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事情就可以较为顺利地解决。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进行伤情鉴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伤情况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鉴定结果对于确定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经过协商和鉴定仍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起诉状要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60岁以上人员因工作受伤的处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操作时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同时,整个过程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