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确定:“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通常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例如,某员工在工伤前每月固定工资为5000元,另有每月平均奖金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每月支付其6000元。
支付方式:单位需按月支付工资,这与员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发放周期保持一致,以保障员工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工伤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有所细化和补充,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以当地的政策法规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