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钱款起诉对方,需先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缴纳诉讼费用,经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等待判决结果。
一、确定管辖法院
要起诉拖欠钱款的对方,首先要明确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如果是合同纠纷导致的欠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债权人所在地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
二、准备起诉材料
1.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的欠款金额、利息等;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欠款的形成过程。
2. 证据材料:这是非常关键的部分。常见的证据包括借条、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欠款的事实和金额。
3. 身份证明:原告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三、提交起诉材料
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一式多份(份数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窗口。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四、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受理后,原告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计算。如果原告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五、参加庭审
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原告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被告会进行答辩和反驳。双方都应遵守庭审纪律,尊重法庭。
六、等待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原告胜诉,而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