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造成智力残疾的赔偿,需先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及保险公司按照法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在车祸导致智力残疾的情况下,伤残鉴定是关键步骤。一般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伤者的智力损伤程度进行评估,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关于赔偿责任的划分,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伤者的合理损失将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赔偿。
具体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伤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项目。伤者在索赔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