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调解不了起诉,需先收集证据、确定被告,撰写符合规范的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立案,缴纳诉讼费用,最后参与庭审等待判决。
当车祸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起诉来解决纠纷是常见的途径。以下是具体的起诉步骤。
收集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确定双方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用于证明因车祸造成的身体伤害和医疗费用支出;误工证明,如单位开具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的证明,以确定误工费赔偿;此外,还可以收集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都有助于还原事故真相,支持自己的诉求。
确定被告:通常情况下,被告包括肇事司机、车辆所有人。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列为共同被告。因为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承担的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描述车祸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责任认定情况,说明自己主张赔偿的依据。
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纠纷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参加庭审: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作出判决。
整个起诉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要及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