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20天可能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或司法惩戒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
首先来看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个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日,但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例如,某人既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又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分别对这两个违法行为进行裁决后,合并执行时就可能达到20天。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于一些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其次是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比如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五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同一行为人的多个妨害司法的行为情节恶劣且符合相关规定,也可能累计达到20天的限制人身自由期限。
最后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为七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所以,在一些复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刑事拘留20天甚至更长时间。不过,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最终是否有罪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